禁运物品
  • 常见禁运物品

    1)易燃易爆类

    打火机

    高压气瓶(钢瓶喷雾)

    2)高价类

    奢侈品品牌(LV、香奈儿、范思哲、La Prairie、Lamer 等)

  • 苹果产品

    金银珠宝首饰

    车类配件(汽车、摩托、单车等)

    3)动植物类

    参类(西洋参、花旗参、海参等)

    肉类(肉泥、肉干、宠物食品等)

    动物油脂、乳类(如黄油、牛油、牛奶等)

    可发芽植物(亚麻籽等)

    4)单边长度超过1M

     

    注意事项:

    以上商品如果发往仓库,我们有权进行弃货。一旦发往海关,所产生的扣货罚没罚款等后果一律自负。 如有其他不确定商品,请务必提前咨询客服是否在转运范围内,否则后果自负。

  • 一、 符合海关总署令第43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

    二、 航空及邮政禁限寄规定:

    1)各类武器、弹药。如枪支、子弹、炮弹、手榴弹、地雷、炸弹等。仿真武器如仿真枪,可射击子弹的玩具枪等均为禁止邮寄货物。

    2)各类易爆炸性物品。如纯电池、雷管、炸药、火药、鞭炮、指甲油、香水、香薰、压力铝罐包装的物品如防晒喷雾、生发剂等。

    3)各类易燃烧性物品。包括液体、气体和固体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气雾剂、打火机、瓦斯气瓶、磷、硫磺、火柴等。

    4)各类易腐蚀性物品。如火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农药、双氧水、危险化学品等。

    5)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。如铀、钴、镭、钚等。

    6)各类烈性毒药。如铊、氰化物、砒霜等。

    7)各类麻醉药物。如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、叶)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、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。

    8)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险性病菌、医药用废弃物等。

    9)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出版物、宣传品、印刷品等。

    10) 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。如尸骨、动物器官、肢体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。

    11) 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、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,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、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、仿真武器、管制刀具(如瞄准镜、枪管、匕首、弓箭、仿真武器模型等)、珍贵文物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。

    12) 包装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、设备的物品等。

    13)汽车及摩托车配件及附件

    14)机械手表禁止进口

    15)一切二手商品禁止进口

    16)货币、有价证券、个人证件、汇票、发票等

    17)易碎品等

    注:含蛋,肉,内脏,奶类的婴儿辅食是禁止进口的,商检会罚没,请注意。散装食品禁止进口,需有预包装。

    另外,对于进境的个人物品以日常生活中各类个人用品为主。各种待加工的半成品(尤其是需要一定技术才能组装成功的组件)是禁止进口的,如充电器组件;明显的非个人用品,如塑料标签及打签枪等,也是禁止进口的。